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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4:41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为了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东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 导游乱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 强制消费: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自费项目等。
  二、投诉举报方式
  1.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2. 东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437-6223306
  办公地址:东丰镇药业大街48号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黑导游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东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我县各旅行社及网点、广大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东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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