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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8 10:18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县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投融资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建设发展为核心业务,拟整合县域农牧业资源,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依托东丰县农牧业特色资源,大力促进“种养加销”“产学研用”“农食文旅”深度融合,全面助力高质、高强、高效的现代化农牧业产业发展。现根据组建初期运营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于1982年3月7日之后,2004年3月7日之前); 
  7. 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2年3月17日,每达到12个月为一年。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任职条件,详见《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或各级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东丰县电视台、智联招聘等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流程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5日16时30分。请应聘人员登陆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dfnfjt2022@163.com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437-6778889、0437-6716668。 
  六、招聘相关事项安排 
  (一)面试 
  1. 初审合格后,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 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组成面试小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 
  3. 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及专项知识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4. 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现对应聘者具有一票否决权(如岗位应聘者与岗位适配度不足,则该岗位可空缺,不予录取),落选人员加入公司人才储备库。 
  (二)严格落实防疫政策 
  此次面试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应聘者必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填写《2022年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和《2022年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者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自报名截止之日起填写此表),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面试时须出具吉祥码、行程卡,显示无异常,方可进入面试考场。“吉祥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考生如有发热症状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提前上报面试组织方,待组织方确认后方能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佩戴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防护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一票否决的岗位除外)人数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选,由第三方招聘团队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任职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学信网或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三)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3张; 
  (四)按照劳动用工要求提供个人健康体检证明; 
  (五)个人无犯罪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执行,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公开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初审和面试评分等全部事宜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点击下载: (请登录东丰县政府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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