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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出生日期)
  项目事项名称:公民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出生日期)
  项目事项编号:Q01001
  主办部门:公安局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件
  审批依据与收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 《吉林省公安机关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内容的规定的通知》
  3. 《吉林省公安厅关于切实解决户籍和身份证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通知》
  申报条件: 
  1. 户口登记中的出生日期与《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原始出生证件不符的
  2. 因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出生日期填写或微机录入错误的
  审批程序: 
  1. 符合条件当日受理;
  2. 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
  3. 分局社区民警进行调查核实;
  4. 分局领导审批;
  5. 市局领导审;
  6. 窗口民警电话通知送达。
  申请材料目录: 
  1. 《居民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2. 居民户口簿
  3. 居民身份证
  4. 符合第(一)项条件的,出具《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原始材料
  5. 符合第(二)项条件的,出具公安机关登记出生日期错误的相关证明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0元(公安局)
  数量限制:
  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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