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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各时期住宅
    建县初,移民多栖地窖、窝棚、马架。稍后,伐木为屋,树皮为瓦,全木结构房屋出现。民国伊始,房屋以土坯、叉墙(用半干泥混草垛成)、草编墙框、上苫羊草为主要格局。城镇富豪大宅,多筑“四合院”、“三合院”,兼有炮楼;民间多为3间、5间、7间平房,东西屋分老少间,兄弟间,或两家合居,中间为共有厨房。五间房除厨房外均为连二房屋。东屋为长,西屋为次,南北搭土炕。子嗣多者,翁媳、妯娌一屋对居。
  县境沦陷时期,县城内有部分青砖、小黑瓦结构平房,5幢二层楼房;农村为土木结构草房。县城居民用电灯照明,以煤炭当燃料。农村平民百姓点豆油灯、煤油灯,地主、富农点“保险灯”。概以树枝、茅草、作物秸稞为燃料。
  50年代初期,县城大部分居民住红砖、红瓦或水泥瓦房,农村部分农民住砖瓦房。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农村普遍安上电灯。70年代,县城砖瓦结构房屋格局稍变,多数室内带走廊,东西两屋,老少分居。板床、钢丝床,取代土炕。农村砖瓦结构新房增多,平房多为两问。80年代,县城部分职工住进楼房,两室一厨、三室一厨、二室一厅一厨不等,室内水、电、卫生设施基本配套。农民新建房用材由砖木结构向水泥钢筋结构发展。乡镇所在地多以煤、电为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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