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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东丰县水利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水利局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选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东丰县河道堤防管理站(河长制办公室)4名,东丰县东丰镇水利管理站1名,东丰县南屯基镇水利管理站1名。
  二、选调范围
  东丰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内在职人员。
  三、资格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 热爱水利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4. 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本日)。
  5. 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含本日,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
  8. 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与县水利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
  2. 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3.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未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8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县水利局四楼党办。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东丰县水利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 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和考号,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内容:时事政治40分,语文(语言理解、表达与公文写作)40分,历史20分。笔试完成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100分制。如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成绩相同考生进行笔试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选调总成绩及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拟选调人选后,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由用人主管部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在原所在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核实拟选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选调咨询电话:151437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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