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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10:21  转 发  收 藏  打 印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2月8日至12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和沈阳市先后报告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目前正值节后返程高峰期,人员流动频繁,“外防输入”压力不减,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月25日以来葫芦岛市、2月7日以来沈阳市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返(来)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如实提供相关行程信息、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不报的一经核实立即实施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所有省外返(来)人员需提前向属地社区(村)报备,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及相应管控措施。沈阳市返(来)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三、广大居民尤其是学生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药店、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个体诊所禁止接诊发热患者,发现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医院、商超、餐饮、宾馆、公共浴池、影剧院、KTV、网吧、冰雪游乐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登记、扫码验码、查行程码、通风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酒店、宾馆、旅店、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主动排查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来)人员,并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
  四、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控措施,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到居住地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18岁以上接种第二剂疫苗满6个月人员请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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